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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學習簡要解讀
發布時間:2018-05-22
來源:湖北聯投商貿物流公司
今年3月20日,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由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八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三號主席令予以公布。由此,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掀開新的篇章。
作為反腐敗國家立法,監察法的制定出臺,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是反腐敗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對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具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必將為反腐敗工作開創新局面、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監察法,不僅是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也是各級組織和廣大干部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對于自覺遵紀守法、切實依法履職、確保公權力在正確軌道上行使意義重大,是每名公職人員的“必修課”。
一、深刻認識制定國家監察法的重大意義
制定監察法,是實踐發展所需,是黨心民心所向,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一)制定監察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 ;
(二)制定監察法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的必然要求;
(三)制定監察法是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實踐經驗,為新形勢下反腐敗斗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的現實需要 ;
(四)制定監察法是堅持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監察道路的創制之舉;
(五)制定監察法是加強憲法實施,豐富和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舉措。
二、監察法指導思想和基本思路
監察法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使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監察法基本思路和原則:
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嚴格遵循黨中央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改革要求,把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政治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是堅持與憲法修改保持一致。憲法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監察法草案相關內容及表述均與本次憲法修改關于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相銜接、相統一。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我國監察體制機制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認真回應社會關切,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使草案內容科學合理、協調銜接,制定一部高質量的監察法。
三、監察法主要內容
(一)明確監察工作的指導思想和領導體制;
(二)明確監察工作的原則和方針;
(三)明確監察委員會的產生和職責;
(四)實現對所有行駛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
(五)賦予監察機關必要的權限;
(六)嚴格規范監察程序;
(七)加強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